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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招防坑指南:拒绝当 “职场大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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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 20: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人们,校招就像一场刺激的冒险,是大家踏入职场的黄金通道,可这条路上到处都是 “坑”,稍不注意就会掉进陷阱,成为 “职场大冤种” 。今天就给大家好好唠唠那些常见的校招陷阱,以及怎么巧妙避开,让大家顺顺利利找到心仪工作。
一、虚假招聘信息:画大饼的 “照骗”
有些不良企业,就像 “心机大师”,发布的招聘信息完全是虚假的。它们根本没有招人计划,发招聘信息就是为了收集大家的简历,转手卖给第三方机构,把咱们的个人信息拿去赚钱;还有些就是想借着招聘宣传自己,搞虚假营销。更过分的是,有的企业把岗位薪资待遇、发展前景吹得天花乱坠,就像给你画了个超大的 “饼”,等你真入职了才发现全是泡沫。
避雷方法:投递简历前,一定要像 “福尔摩斯” 一样,仔细调查。先去瞅瞅企业官网,要是网站做得简陋粗糙,信息也很久没更新,那这家企业多半不靠谱。再去查查工商注册信息,要是查不到,直接 “达咩”!要是看到薪资高得离谱,或者岗位描述模模糊糊的招聘信息,千万别冲动,多留个心眼。还可以在网上搜搜这家企业的评价,问问学长学姐,了解下它以前的招聘情况,口碑不好的咱就果断绕开。
二、不合理的试用期要求:试用期的 “迷魂阵”
有些企业在试用期上耍心眼,给大家设下 “迷魂阵”。它们设置超长的试用期,还压低试用期工资,甚至找各种借口延长试用期,更可恶的是,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人辞退了,简直把咱们当 “免费劳动力”。要知道,《劳动合同法》里对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避雷方法:签劳动合同前,一定要认真读合同条款,把试用期时长、工资待遇、考核标准这些都弄清楚。要是企业提出的试用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别犹豫,马上和企业沟通。要是企业态度强硬,拒绝协商,那这份工作不要也罢,不然以后有你受的。在试用期里,也要好好工作,把工作记录、相关证据都保存好,万一遇到纠纷,这些可都是维护自己权益的 “法宝”。
三、合同中的隐藏条款:合同里的 “暗箭”
有些企业会在劳动合同里藏一些 “暗箭”,比如限制员工离职的条款,让你想走都走不了;不合理的违约金条款,随便找个理由就让你赔一大笔钱;还有侵犯员工隐私的条款,简直毫无底线。这些条款在你离职的时候,就会跳出来给你使绊子,带来一堆麻烦。
避雷方法:签合同前,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读合同条款,遇到不明白的,马上找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问清楚,或者找专业律师咨询。要是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别不好意思,大胆和企业协商修改。千万不要因为着急找工作,就稀里糊涂地签了合同,一旦签了,就得按合同办事,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校招的 “坑” 真不少,但只要咱们提高警惕,多留个心眼,就能巧妙避开。大家在求职的时候,一定要多了解、多比较、多思考,别轻信企业的口头承诺,一切都以书面合同为准。希望大家都能练就 “火眼金睛”,成功避开这些陷阱,找到理想的工作,开启美好的职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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